11/6-11/8法務部修復促進者培訓課程

修復式司法以回應傷害、促進理解、承擔責任及修復關係為核心。為充實修復式司法專業人才並提升實務服務量能,法務部依115年3月23日核定修正之「法務部修復促進者培訓課程綱要」,辦理「115年度修復促進者培訓課程」。

一、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善意溝通修復協會

二、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善意溝通修復協會

三、報名日期:

1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9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四、報名資格:

(一) 本課程優先受理法務部核配參訓員額之機關(單位)推薦人員,各機關(單位)請依核配員額薦送參訓人員。
(二) 前項推薦作業完成後,如尚有名額,得另行公告開放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報名;開放時間及報名方式以後續公告為準。
(三) 本次辦理初階培訓1梯次,招生名額共100名。
(四) 法務部保留審核參訓資格之權利。


五、培訓日期及地點:

(一) 日期:

1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月8日(星期日)下午5時,共三日,研習時數總計18小時。

(二) 地點:

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3樓【1301多媒體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里羅斯福路四段1號)。交通訊息請詳【附件二】。

六、報名方式:

(一) 線上報名系統 
(二) Email或傳真報名

➤現階段僅受理法務部核配參訓員額之機關(單位)推薦人員報名。

七、培訓消息公告平台:

培訓相關消息除以電子郵件通知外,學員亦可至協會網站查詢,網址如下:https://comcomrestore.org/

八、注意事項:

(一) 法務部視實際情形保留調整活動規劃之權利。

(二) 本課程將全程錄音、錄影,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影音檔案將置於法務部內部網路平台,供未來人員培訓、研究、學術及非營利性實務推廣使用。相關說明詳見【附件一】,報名者須於報名系統閱覽並同意後,始得完成報名。

(三) 培訓證書核發以全程參與課程者為主,並於活動結束後擇日統一寄發至推薦參訓機關(單位),由推薦參訓機關統一發送。全程參與之認定方式如下:

  1. 每天分為上、下午場次,每場次皆須簽到與簽退,請於課程前提早入座。
  2. 簽到退表單於課程開始和結束15分鐘後自動關閉,逾期恕不提供補簽。
  3. 若簽到表或簽退表有缺漏,則該半日(3小時)不計入研習時數。
  4. 中途離席2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半日。
  5. 全程完成18小時課程者,方核發研習證書。

(四) 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核發以全程參與課程者為主,由法務部予以登錄。全程參與之認定方式同前項說明。

(五) 本活動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將於善意溝通修復協會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培訓停止或延期,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學員。( https://comcomrestore.org/ )

(六) 若有住宿需求請參見【附件三】周邊住宿資訊。

(七) 報名後未收到系統確認信件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信至[email protected]詢問或電洽聯絡人。

(八) 其餘未盡事項,由法務部及善意溝通修復協會視實際情形另行公告或通知。

九、報名聯絡人:

社團法人善意溝通修復協會
姓名:賴欣儀秘書
連絡電話:(04)2322-6653轉5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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