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台中律師公會校園RJ計畫

在台中,我們把修復式正義與善意溝通結合一起引入校園…..

理事長陳怡成律師執業近30年,幾年前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案件當中,看到了某個國中一個很簡單的衝突,雙方一次就申請了四個案子。家長告家長,家長告老師。而且由於他們都是符合扶助資歷的,又不能不給,所以法律扶助基金會不得不花了大家的納稅錢,請了四名律師,只為了解決兩個學生小小而簡單的衝突。這個案子後來還演變出的更多的訴訟案子來。讓怡成律師 突然間整警覺到,我們這麼多年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和給學生們所教授的法律知識,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就好像是交給他們了一些刀子、棍子甚至是一把手槍,好像我們明示暗示他們要用這樣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讓她省思「法律能解決衝突嗎? 」

校園是培養未來社會公民的基地,是親密的學習社區。校園中任何一件犯校規事件或傷害事件,往往不止一兩個人受影響,班級、老師、家長、行政主管都可能被牽涉其中。傳統應報式的賞罰機制,並沒有處理到人與人關係,且犯錯的人被處罰後也易覺到自己也是受害人,覺得不公平。修復式正義則讓犯事者或行為人被充分的理解,充分同理,能超越「羞恥邏盤」四種有傷害性的情緒反應,因此能夠得到自由和釋放,重新與團體社會社區融合。教育者若在每次孩子犯錯時,適當的應用修復式正義的精神與方法,學會同理心,願意承擔責任,將是他未來人生面對衝突、錯誤時能派上用場的寶貴的智慧與正向能量。

校園修復式正義宣導計畫

國外早就有人應用善意溝通到修復式正義中,如巴特(Dominic Barter)與善意溝通創設者盧森堡博士(Marshall B.Rosenberg)在巴西所發展與推動修復圈(Restorative Circles)結合二者之元素,應用在青少年犯罪修復與預防再犯,成效良好。陳理事長在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任內,啟動了校園修復式司法宣導計畫。台中市教育局、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等單位的支持,特別要感謝台中地檢署李翠玲主任檢察官鼎力協助,這些計畫才得以實現。於2014年起結合善意溝通與修復式正義,組訓許多律師除從事司法案件修復外,更積極到台中各中小學校向老師介紹宣導。第一年有29位律師進入41所中小學向教師宣導修復式正義及善意溝通,共有1625位老師參與。回收的問卷中有近九成老師是贊成本課程繼續推廣到全部中小學,老師更期待能學習應用修復正義在不同的法律議題上,因而公會再接再勵,專案撥款進行編撰修復式正義的校園法治教材計畫。 到2018止,超過300場次,4-5000位老師接觸過善意溝通。公會同時協助教育局輔諮中心每年辦理教師工作坊,以及到校處理較困難之衝突個案。

校園修復式正義調處計畫

2015年台中市教育局與地檢署及台中律師公會,共同推動試辦「校園修復式正義調處計畫」,24名律師將與24名訓輔人員一起受訓,將以團隊的方式在4所國中4所國小試行修復式調處。台中市教育局更訂定「校外促進者參與修復式正義流程」,有複雜或潛在較高法律爭議案件,就會啟重。2016年再擴大訓練名額,共辦理兩梯次,每次兩天之實務訓練(含一日實例角色演練),共有來自各校之70餘名教師(多數為生輔組長)完訓,之後辦理每年教師研習到2020年。這些訓練過的教師除了平時在校園運用所學修復式教導處理校園內衝突,並陸續與律師促進者合作處理較嚴重之衝突案例。此計畫之意義,不止是把積極修復與善意溝通的觀念帶進校園,讓老師學習初級之溝通調處技巧,同時建立修復式調處機制,及早化解校園衝突。協助改善校園衝突與司法事件發生率與衝擊性,減少司法訴訟案件與龐大成本。最重要是培養下一代成為善良、有包容力的公民,讓理性的公民社會有機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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